网络文学作者实名制有利于版权保护

  • 文 / Adiks
  • 2015年01月16日 11:55
  • 字数 0
  • 阅读 0
  • 网络转载

原标题:网络文学作者实名制有利于版权保护

  针对网络文学盗版侵权时有发生、屡打不绝的痼疾,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印发的《关于推动网络文学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强调,要健全法律法规,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健全网络文学发表作品的作者实名注册、责任编辑及出版单位署名等管理制度,持续打击网络文学作品侵权盗版行为。


  近年来,中国网络文学发展迅猛,一家传统出版社每年的出版字数不过五六千万字,但是现在一家网站一天的出版字数就已经达到这个量。随着网络文学发展的日趋成熟,从最初的策划到后期的书、游戏等,已经形成了一条完整的产业链。而在该产业链中,为了在短期内获得较高的人气,从而获得高额经济利益,侵权盗版现象屡禁不绝。一方面,在网络文学日益繁荣的背景下,市场参与主体良莠不齐、资源配置不尽合理、作品质量鱼龙混杂、侵权盗版屡打不绝、市场监管等问题也日益凸显,严重制约了网络文学健康有序发展;另一方面,推动内容投送平台建设,倡导对优秀原创网络文学作品进行全方位、多终端化开发利用及传播,以技术、标准、产品、品牌、知识产权、服务等自身优势,拓展网络文学发展路径显得刻不容缓。


  应该说,网络文学的发展需要专门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管理。目前正在实施的《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颁布于2002 年,和13年前相比,现在的互联网技术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无论是网络文学的内容还是发布方式,都出现了很大变化,呈现出很多问题。值得一提的是,《关于推动网络文学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把网络文学作品质量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作为基础工作,把健全编辑管理体系作为关键措施,把建立完善作品管理制度作为突破口,提出建立网络文学内容质量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的长效机制。一方面,建立符合网络文学自身特点的质量评估体系和控制机制,落实编辑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建立健全网络文学发表作品的作者实名注册、责任编辑及出版单位署名等管理制度;另一方面,强化网络文学知识产权保护,加快推动网络文学作品登记识别、标识申领、存储分类等作品管理技术标准研发,建立兼容性强、使用便捷的原创网络文学作品编目系统、版权信息系统和社会公示及查询系统。


  互联网的发展既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也对网络文学版权保护提出更高的要求。作为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文学著作权人的作品及其一切的衍生品是其智力劳动的成果,离不开知识产权法的规范和保护。随着网络技术更新周期越来越短,新业态层出不穷,现行法律法规与互联网的发展态势存在不相适应之处。对此,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职能部门的监管力度,就成为护航互联网产业发展与繁荣的当务之急。一方面,加快网络文学作品版权保护技术及标准研发和运用,逐步形成司法、行政、技术和标准相结合的版权保护体系,面对网络版权维权案件类型日趋复杂,相关法律法规有顾及不上或未明确之处,有关部门应在立法上兼顾各方利益,不断健全和尽快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充分发动广大权利人组织和社会公众参与到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行动中来。探索搭建数字化社会舆论监督的便捷通道,简化读者举报受理流程,引入公众参与监督的便捷途径。通过直接提供网络侵权盗版的线索和反映对侵权网站的监督情况,提高网络环境下版权保护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原文链接:https://wzbl.net//channel/dp/649.html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