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绥阳是被文化部命名的“中国诗歌之乡”。为了进一步在全国打响“中国诗乡”牌,展示中国诗乡贵州绥阳的新形象,推动贵州绥阳文学创作更上一层楼,由贵州省绥阳县人民政府、《诗刊》社联合主办,中共绥阳县委宣传部、绥阳县文联、绥阳县文体广播新闻出版局、双门峡“中国诗歌谷”景区承办的“中国绥阳‘诗歌谷杯’全国诗歌大赛”活动,现面向全国征稿。
一、参赛作品要求:
1.突出“贵州绥阳中国诗乡”主题。从不同视角描绘贵州绥阳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积极展示绥阳悠久的历史、厚重的文化、秀美的山川和独特的民俗风情。要求内容健康,格调清新,文字平易质朴,感情真挚饱满。
2.作品体裁:新诗、旧体诗词皆可。
3.篇幅要求:参赛者选择以新诗或旧体诗词参赛,每人任选一种体式,限投诗作2首(多者取消参赛资格),其中一首为讴歌反映绥阳的诗,另一首讴歌十八大以来的发展变化、美好生活,每首不超过50行。
4.要求最新原创,必须是未在正式出版物以及网络上发表过的作品。杜绝化名多投,杜绝抄袭,作品必须确系作者本人创作,并未与任何一家媒体有版权归属签约,参赛者应保证参赛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保证参赛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名誉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如因此引起一切纠纷,所有法律责任由投稿作者本人自负。投稿作品左上方注明中国绥阳“诗歌谷杯”全国诗歌大赛参赛稿。
二、奖项设置:
1.新诗奖:特等奖一人,奖金一万元;一等奖1名,奖金八千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五千元;三等奖6名,奖金各两千元;优秀奖若干名,奖金各五百元。
2.旧体诗词奖:一等奖1名,奖金八千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五千元;三等奖6名,奖金各两千元;优秀奖若干名,奖金各五百元。
三、时间要求:
1.征稿时间:2015年1月1日——2015年3月30日
2.评审时间:2015年4月1日——2015年4月10日
3.颁奖时间:2015年4月中下旬
4.颁奖地点:贵州省绥阳县双门峡“中国诗歌谷”景区
四、投稿方式:
只接受电子稿件,投稿邮箱:syxwlbgs@163.com
联系人:谭红生 联系电话:0851-26363126
五、相关要求:
1.本次参赛活动不收参赛费,不退稿,不支付稿酬。对于存在著作权、名誉权问题等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参赛资格,收回作品奖金及证书,并在媒体上通报。
2.主办方对所有参赛作品享有版权,可复制、汇编等,有权在媒体上展示、展播,或用于相关的公益性活动。
3.投稿参赛者请注明真实姓名、地址、邮编、电话、邮箱、身份证号码。
贵州省绥阳县人民政府
《诗刊》社
201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