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1日 晴
忘了有多久没有码字了?嗯,是的,码字。曾和MJ说过我无可救药的爱上码字。爱上码字那一刻敲击键盘的声音,看着整齐的队伍跃然眼底,那一刻是满足的。全世界都不会在你需要的第一时间出现在眼前,只有码字这真实的感觉不离不弃的陪伴。是的,做自己喜欢的事是最幸福的!!!
其实很多事情我是知道的,是有预兆的。或者预兆的作用就是可以减轻突如其来的的剧痛吧?只是我从来都惯性去忽略这些不愉快的感觉,但忽视并不代表不存在。我以为坚持是比时间更久远的东西,只是我以为……
很多同学说我是阳光的,快乐的。因为说的人多了,潜意识也都这样认为。在心里告知自己:我是阳光的,阳光是属于快乐的。可以有小小的不开心,但奔跑完都要忘掉,都忘掉。
你们都还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喜欢跑步吧?其实跑步的时候并不代表我有多享受,我是真的难过了。只有在快速奔跑,在迎击劲风鞭打的时候、在呼吸困难、在发不出声音的时候,在跑完一屁股坐在草地起不来的时候我才真的释怀了,许是累了,许是真的疲惫了。
在QQ闪出那一刻,我……我……,嗯,这是迟早的事情,不早就知道了吗?只是我不肯去接受。坐在电脑前,看着狂闪的Q,那一刻他晃得我眩晕,下意识抱紧自己,只是抱得更紧心碎的声音愈清晰。
好像过去了一个世纪的时间,左手摸到手机:陈子豪,过来陪我跑步吧。
电话响起了,该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