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以为,那就是爱情。
我喜欢静静地看着他,无论他是在学习还是睡觉,抑或运动。
我们来自同一县城的不同乡镇,直到高二,才被调到一个班,处于前后桌。我们的相识,纯属意外。虽是前后桌关系,却也是期中考后的一次偶然机会才认识。这不能怪我,那时我还未从“没被分入尖子班”的失望中回过神来,对周围的一切,始终抱着不在乎的心态,即使高三毕业,班上的人我还未识到三分之二。
喜欢他,在意料之中也在意料之外。如果说相识是一种刻意的行为,那么我喜欢他,只能说是一种意外。
只是不知道从何时起,我喜欢看他,喜欢和他一起嬉闹,喜欢和他一起练书法。他的字写得极好,无论是楷书还是行书。可能是因为跟着他学书法,才使我们日久生情吧。我们周末一起出去吃饭,我,他,我同桌,他同桌。四人行,这是我们高二第二学期开始就一直保持的队形。我们一起打球,一起逛街,一起吃饭。有什么活动,最先想到的,都是对方。
我向爸爸妈妈描绘着他的好,我一直都记得,那是怎样的一种自豪的表情。我爸妈也从未干涉我的私人生活,他们只是倾听,微笑,告诉我事情适可而止便好。
周末,教室里面也永远都只有我们四人。学习,练书法。待我们学累了,我和他喜欢坐在第三组的最后一桌聊天。我们畅想着未来。以后我们要开一家公司,名字就叫DJLF,往左读是你,往右读是我;我要上军校,你想读语言学我们就毕业后再回来;以后我们都要一起在定安安家…我们规划了很多很多的蓝图,只待今后实现。
高考前一星期的某天晚上,他说,快毕业了,我们出去走走吧。我说好,等我叫下我同桌。他说不,就我们两个。我下去了。和他一起绕着操场外围的那条水泥道走。我的心跳得很厉害。路灯下,他说,你摸摸我的心,看我的心在跳吗。我的手伸到他的胸前,刚碰到,便紧张地收了回来。我想,当时我的脸一定红透了。我看他,他从不回避我的凝视,他总是很淡定地让我看他。那天晚上,我破天荒地睁着晶亮的眼睛一夜到天明。
我们都在备战高考,为我们的以后奋斗。
孰料,竟事与愿违。他想读语言学,我想上军校,最后竟变成了他上了警官学院,我读了语言学。我和妈妈说,他上了警官学院。我说,他以后出来了要在定安考公务员。我说,我们不在一起读书了。我说,我的心很疼。
我一直以为,那就是爱情。我喜欢看他,不错过他脸上的任何一个表情。我喜欢学习他的书法,希望有天能和他站在同一高度。我喜欢和他一起打球,喜欢看他脸上那毫无防备的笑容。我喜欢他的温柔体贴,喜欢他的刚毅坚强。喜欢我们一起畅谈未来,规划我们的蓝图。
我以为,那是我的初恋,可是那只是我以为。